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

00361013曾信傑


第三週上課雖然後半段都是在證明新的公式以及正交的證明  但是感覺就很像之前微積分上過的變數變化法  雖然沒有取變數  但是都是分別對特定變數作微分
而且應用的時機是無法將題目轉為變數可分離的時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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